新疆棉浆粕和黏胶纤维企业生产废水不达标将停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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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,新疆环保厅宣布提高全区( 包括新疆
生产建设兵团) 棉浆粕和黏胶纤维行业生产废水排放
标准,今后所有新、改、扩建棉浆粕、黏胶纤维建设项
目,其水污染物排放统一执行一级标准;对已建企业,
自2014 年6月30日起,棉浆粕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
准将从原来的三级提高到二级,自2015年12月31日起,
统一执行一级标准;黏胶纤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自2014
年6月30日起统一执行一级标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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